各学院: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“双万计划”的通知》(教高厅函〔2019〕18号)和《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》(闽教办高〔2019〕5号)文件精神,为积极筹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现将我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2020年,学校拟立项15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,从校级立项建设点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,申报专业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,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全校平均水平。
2.切实落实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,从2018级起实施与国家标准“对标”的人才培养方案。
3.获批教育部受理的专业认证专业,直接确定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、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。
4.申报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近5年在教学成果奖、教学名师与教学团队、专业建设(应用型专业群、服务产业特色专业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、卓越计划等)、课程与教材、实验和实践教学平台、教学改革项目等方面获得省部级奖励或支持不少于1项。
三、建设要求
1.专业定位明确。服务面向清晰,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。
2.专业管理规范。切实落实本科专业《国家标准》,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,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。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。
3.改革成效突出。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,方法手段不断创新,以新理念、新形态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、新文科建设。
4.师资力量雄厚。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,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,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、整体素质水平高。
5.培养质量一流。坚持以学生为中心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,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,增强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,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、社会整体评价好。
四、保障措施
1.学校设立专项建设资金,资助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。
2.获批立项的一流专业建设点所在学院应强化办学主体责任,加大对立项专业的支持力度,统筹优势资源,力促专业认证,积极参与“卓越计划2.0”、新工科、新农科和新文科建设。立项建设的一流专业建设点要制定建设规划,在分析专业现状的基础上,明确专业建设目标、任务、措施。
3.学校对一流专业建设实施绩效评估管理,确定目标要求,每年检查达标情况。通过自检和评估,对有突出成绩的专业加大支持力度,对没有完成建设目标的专业取消建设点资格,不再资助。
4.学校搭建一流专业建设交流平台,展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示范案例,交流一流专业建设经验举措,发挥一流本科专业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本科教学建设质量不断提升。
五、工作安排
1.各学院按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和条件,从专业定位、专业综合改革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学质量保障体系、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凝练总结专业建设成效,明确下一步改革思路和措施,报送学院《一流专业建设规划》。
2.学院组织申报,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专业建设点,于6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(一式一份,加盖学院公章)报送尚大楼1306,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6272621@qq.com。
(1)学院《一流专业建设规划》(含学院整体规划,各专业建设规划);
(2)集美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;
(3)集美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。
3.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,评审结果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评议,遴选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。
4.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申报时间及要求,学校将依据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通知另行通知。
六、其他
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“双万计划”是教育部加快推进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,做强一流本科、建设一流专业、培养一流人才,全面振兴本科教育,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,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,是体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一项核心指标。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,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,做好一流专业规划、申报与建设工作。
联系人:蔡老师;电话:6181679
附件1:集美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
附件2:集美大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
集美大学教务处
2020年5月19日